建材之家 JC68.COM®

"京十九条":装修费最多按房屋原值10%扣除

   2014-07-04 北京建材yao1034
核心提示:京十九条:装修费最多按房屋原值10%扣除 北京市3月30日发布国五条细则的落地政策,这份被称为京十九条的政策,首次将二手房市场纳……
"京十九条":装修费最多按房屋原值10%扣除


北京市3月30日发布“国五条”细则的落地政策,这份被称为“京十九条”的政策,首次将二手房市场纳入本市调控体系。昨天,北京市地税局在官网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问答》,明确了5类房屋转让时“原值”如何计算,经税务机关审核,个人转让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扣除,其中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经济适用房的最高扣除限额达到了房屋原值的15%。

今后,北京市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将严格以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20%税率计算纳税。市地税局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合理费用”包括了对房屋的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北京房主如果出售一套“原值”为200万元的商品房,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最多可扣除20万元的装修费。税务部门明确,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如果“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的,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但是,如果卖房人提供的发票不能满足条件,也不可以扣除装修费用。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不得扣除装修费用: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727533600 删除!
举报收藏 0打赏 0
 

上一篇:清明节北京家居建材市场大促销

清明节北京家居建材市场大促销4月4-6日清明节小假期即将来临,北京红星美凯龙朝阳路商场启动小假期、大放价促销钜省计划,再掀家

下一篇:北京商品房出售时“原值” 为实际支付房价款+相关税费

北京商品房出售时原值 为实际支付房价款+相关税费一套房屋在出售转让时税费的负担,与房屋原来价格即原值息息相关,如果中间的差
更多>文章标签:;相关产品:
广告位出租
更多>同类北京建材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专精特新
点击排行
推荐北京建材更多>
专精特新
最新问答更多>
微商机更多>
专精特新
俱乐部更多>
广告位出租
建材之家  |  关于建材之家  |  联系我们  |  加入建材之家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财务相关  |  城市分站  |  招商加盟  |  建材群站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sitemap  |  粤ICP备14017808号
博一建材

博一建材

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

微信服务号:jc68-1

建材之家小程序码

建材之家小程序码

云建会小程序码

云建会小程序码

建材商机小程序码

建材商机小程序码

博一建材小程序码

博一建材小程序码

工商网监
全国服务电话:0755-82034561/18923733323;客服QQ:727533600/876399953;新浪微博ID:jc68com; 微信服务号ID:jc68-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45号
建材之家旨在传递更多商机信息!信息内容都是网络用户自发贡献,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告知QQ:275171283处理!
©2015-2020 Bo-Yi.Com Powered by 建材之家 v4.5 策划运营:深圳市博一建材有限公司